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场职工队伍建设,正确评价职工的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激励广大职工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扬大人[2001]40号《扬州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场实际,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的目的和原则
(一) 考核目的
考核是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考核的目的在于检查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公正评价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为合理实施聘任、奖惩、晋升和确定岗位提供科学依据,激励广大职工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农牧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 考核原则
1.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
2. 注重实绩的原则;
3. 实行领导考核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原则;
4.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和内容
我场校在编工作人员、合同制人员及其他需考核的人员均属考核范围。根据各类人员的工作特点,分为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三大类进行考核。
各类人员的考核均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以服务育人和生产经营工作实绩为重点,根据工作人员的岗位特点,分类确定考核的具体内容和指标体系。
管理人员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的政策水平、工作作风和工作能力;完成岗位任务的工作实绩;团结协作精神和廉洁自律情况。
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内容,依据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岗位职责确定。主要考核其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和服务育人的情况;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态度;完成专业技术任务的数量和质量。
工人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职业道德、服务态度、工作态度、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情况,实际完成岗位任务的数量和质量。以上各类人员考核的具体内容、指标体系和各要素见附件。
各部门对聘用人员的考核,可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自行细化具体的考核指标,确定各要素权重,组织实施,并将考核细则和结果报场生产技术科审核备案。
三、考核的等级
依据各类人员的考核内容和指标体系,采用百分制进行定量评估。参照定量评估结果,结合实际工作表现确定考核等级。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一般掌握在本部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 12%以内,优秀等级的指标适度向第一线职工倾斜。
各类人员的考核每年至少一次。连续三年考核结果为良好以上的人员,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和晋升职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的人员,方可续聘。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人员,则辞退或作流动人员处理(校在编职工)。
四、考核的组织及程序
农牧场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场考核领导小组由场党总支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组成,日常事务由生产技术科负责。场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考核办法,领导考核工作,审核考核结果,处理职工对考核结果不服的申诉。各部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部门的考核工作。
各类人员的考核按以下基本程序进行(场领导或校管干部按学校有关考核程序规定执行,部门负责人由场组织统一考核):
1.被考核人员对全年德、能、勤、绩进行自我小结,根据需要,有关人员在一定范围作述职报告,所有人员填写《扬州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或《扬州大学农牧场职工考核登记表》;
2.进行民主评议,领导、同行或服务对象测评或实绩考核;
3.各部门考核工作小组根据被考核人的小结、测评结果,结合其平时的工作表现,进行评议,拟定考核等级,并将结果报生产技术科或场考核领导小组;
4.专业技术人员的所在部门考核结果上报后,由生产技术科会同有关专业技术组审核并报场考核领导小组;
5.场考核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结果,将校编职工考核结果上报。
五、考核领导小组以适当方式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鼓励被考核人发扬成绩,克服缺点,努力工作。职工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之日起十日内向场考核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各类人员的考核材料归入人事档案和个人业务档案。
六、本办法由生产技术科负责解释。
附件:各类人员考核的指标体系
扬州大学实验农牧场各类人员考核的指标体系
一、行政管理人员 (部门负责人及科级管理人员)
1、政治思想表现及工作态度(15%):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办事公道,服从组织安排;工作勤奋,忠于职守,坚持出满勤, 工作作风踏实,处理问题果断,不拖拉推诿;识大体、顾大局,能团结协作开展工作。
2、业务能力(15%):掌握履行本职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熟悉管理一般原则; 具有一定政策水平,熟悉情况,具有熟练处理本职工作的能力; 刻苦钻研业务,注意积累经验,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有创新能力。
3、工作实绩(70%):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工作满负荷,效率高,不迟到、不早退; 有胆识、有魄力,完成本职工作质量好,效果显著,部门安全无事故。
二、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大专及以上人员)
1、政治思想表现及工作态度(15%):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热爱集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服务育人;服从组织安排,任劳任怨,勤奋工作,忠于职守;具有集体主义观念,能团结协作,相互配合。
2、业务能力(15%):热爱本职工作,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具备相应专业的技术技能;熟悉本岗位工作职责,有较强的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刻苦钻研,有一定的自学能力和研究创新能力。
3、工作实绩(70%):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和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工作满负荷,效率高,不迟到、不早退;勤于思考探索、勇于开拓创新,优质服务,成绩显著;积极做好安全预防工作,无事故隐患。
三、普通工人
1、政治思想表现及工作态度(15%):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和集体活动,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勇于奉献,自觉遵守职业道德;服从分工,工作踏实,责任心强,有进取精神。
2、工作能力(15%):热爱本职工作,具备本工种的技术、技能;讲效率,求效益,为增产节支和单位建设出谋献策;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生产秩序,安全生产。
3、工作实绩(70%):坚持出满勤,不迟到,不早退;忠于职守,及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文明生产,优质服务;主动协助他人一道完成本单位工作,无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