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牧场文献资源的管理和利用,达到资源共享,特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1、凡由以场名义征订的各类杂志,由场综合科统一征订并加盖印章统一保管,需借阅者可到场办办理借阅手续,一般性杂志借期为5天,专业性杂志借期为15天。
2、凡由场经费购买的专业性、工具性等各类图书及磁带、光盘等资料,经场综合科登记、场长审批报销后,须到场综合科办理借用手续,借期为一个月,到期仍需使用可办理续借手续。
3、经场派出参加的培训、学习班及会议所发材料,须到场综合科登记后由部门或个人保管。
4、借阅图书、杂志后,如发现遗失、撕毁等现象按原价一倍予以赔偿。逾期不还者,经保管人催还,仍不交还者,按超期一天罚款五角计算。赔款和罚款都从本人的当月工资中扣除。